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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仍保护婚姻中的弱者(2)

时间:2011-11-12 13:21来源:网络(转载) 作者:曾世红 点击:
四、总结 婚姻法解释(三)出台后,有网友称,这是中国迎来新结婚时代,年轻人改变择偶观,不再为房子而结婚。更有甚者宣扬,婚姻法解释(三)简直给所有想嫁富二代的女孩们当头一棒!,房产商乐了,丈母娘愁了。诚然
  
  四、总结
  婚姻法解释(三)出台后,有网友称,这是中国迎来新结婚时代,年轻人改变择偶观,不再为房子而结婚。更有甚者宣扬,婚姻法解释(三)简直给所有想嫁富二代的女孩们当头一棒!”,“房产商乐了,丈母娘愁了。”诚然,这都过分地渲染和夸大了婚姻法解释(三)的作用,婚姻是情感的结合,很难用法律保障或者规制,法律只能对离婚时的财产明确归属,而不是对情感的问题做出回答。婚姻法解释(三)对目前这种不健全的婚恋动机有不小的冲击,但是仅仅靠法律是很难纠正这种婚恋观,这需要全社会推动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和婚恋观。“让丈母娘推高房价不再成为中国特色。”
  
  (作者简介:曾世红(1987-),女,重庆黔江,四川大学法学院,研究生。)
 

(责任编辑:南粤论文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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